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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欲试点社保税补54亿资金缺口-社保-保险-


  •   广东社保是全国社保体系中涉及人数最多、社保数额最大的省份,然而,截止到去年10月底,广东全省社保欠费已达54.4亿元。今年两会上,广东人大代表、湛江地税局局长揭晔的一份《广东省社会保障税暂行条例》(草案)提案就是专门针对这一问题而提出的。

      根据该提案,一旦得到中央授权,广东将有可能成为开征社保税的先行试点者。这个先行与尝试,对于解决广东社保目前累积的深层次问题具有相当积极而重大的意义,而对于完善全国社保体系的深化工作亦能提供经验与参考。

      广东缺口54亿背后

      截止到去年10月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35亿元,占全国的1/3以上,广东省参加企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均居全国首位。但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却对广东社保存在的问题表示担忧:广东一些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严重,统筹偏低,保障失衡加剧,全省已欠费达54.4亿元。而54亿缺口最终还是要政府财政来兜底。

      54亿缺口的背后,是广东社保的普遍性问题:社保体系急需完善,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方潮贵指出,作为率先建立社保体系的省份之一,广东尽管某些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广东社保目前统筹层次依然偏低,大部分市仍未实行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县级统筹地区的保障能力较差;保障能力不平衡,社会保险基金结余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占75.2%),目前仍然有六个地级市的养老保险基金和七个市的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甚至,一批企业至今还没有实现全员参保,一些国有企业由于没有能力缴费,职工未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社保缺口问题突出反映在社保征收与统筹管理两个环节上:一方面是社保征收难,另一方面是社保资金运作压力大,缺乏有效监管,造成社保基金被挪用和流失。

      由于缺乏统筹管理、监管不力与多头监管,广东社保基金运作造成了部分社保基金的缺口。一些地方政府基金性质不分,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有的将社保基金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地方中小银行,有的将社保基金用于化解金融风险或经商办企业,有的将社保基金投资于高风险的房地产业,以至于造成广东省至今有十多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无法收回。目前广东社保基金运作模式较为保守,为了防范风险,其投资渠道仅仅是在国债上。

      而社保费征收困难则是个全国难题。2000年7月,财政部长项怀诚明确表示要完善社保体系,开拓社保基金新的筹资渠道,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并采取包括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在内的多种措施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当时的思路是将目前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费保险合并,在工资总额基础上统一改征社会保障税,由当地税务机关征收。

      开征社保税之路

      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政府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通过调整政府预算支出结构,安排社保资金;二是征收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障税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32个国家和地区开征社会保障税或类似税种。

      开征社保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社保征收难的问题,而由网络广泛的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可以减少目前多头社保征收、多头监管模式下不同管理主体间的人力、物力的浪费。此外,这样可以避免征收与运用过程中的管理成本,对于防范社保基金被挪用等行为起到积极作用。费改税还可以防止出现征收职能软化、监督管理无力、效率低下和社会保障覆盖面窄等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有较大增加,已达10%左右;“十五”期间这一比例将逐步提高到15%-20%,从中可以看出国家财政面临社保基金缺口的负担较重。征收社会保障税,成为将来政府筹集社保资金的必然选择。

      但是,有关专家纷纷指出,现行社会保险收费(基金)改为社会保障税不可行。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缴费中,个人账户体现职工的自我保障和个人在社保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则是一种社会互助式保障,体现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障的一种责任。如果将社会保险缴费改为征税,则不同层次的保障功能和责任模糊了,把全部社会保障的责任推给了政府,不符合社会保险追求自我平衡的要求,也不利于有效控制社会保险支出膨胀的风险,从而可能构成对财政正常运行的新压力,同时容易助长人们对政府的依赖心理,造成社会效率下降。

      此外,专家认为费改税将面临许多难以逾越的技术障碍,在现行社保体系复杂的项目与内容当中,将产生具体操作带来的复杂和难以掌握等问题。在目前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各地的统筹缴费比例也很不统一、社保统筹的层次都不高、各社保项目的财务机制不同、所要求的统筹层次也不一样的国情下,费改税的比例界定有难度。

      而由费改税取代原来传统的社保账户管理运筹与征收模式的同时,需要系统工程的配套,比如提高社保基金的运作能力、增加透明度、明确劳动法中的保障内容等问题,另外还必须让老百姓在心理上能够接受和适应,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

      因此,专家认为,中国社保税不宜简单照搬国外经验与模式,应该在充分兼顾不打乱经过多年不断改革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改变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不影响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持社会保障政策的连续性、有利于稳定的前提下,先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试点再行推广。

      广东能否先行

      结合多年来在税务征收第一线的经验与体会,揭晔认为,广东目前试行社保费改税的条件已经成熟:2003年广东省地税系统共征收入库社会保险费339.5亿元,广东社保出现了结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参保人数均居全国首位;实现了将社会保险费的费基与个人所得税的税基联合起来进行监控管理的办法,为开征社会保障税奠定了基石。

      广东社保多年由地税系统负责征收,使得征管网络日趋完善,税源分布状况基本清楚,征税实行起来难度与阻力不大,达到从根本上强化征收管理,解决欠费缺口的问题,从而解决目前广东社保存在的统筹层次低、抵御风险能力差、社保标准各异、企业负担轻重不一等突出问题。

      揭晔的具体思路是:社会保障税分别设置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不同税目,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属地原则征收后,划入地方财政社保基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每年政府在做预算时,安排好资金,由财政划出。

      揭晔议案草稿中提出了征收方法与标准:当前,广东大部分地区国有企业缴纳各项社保费的综合缴费比率在40%左右,企业负担偏重。议案草稿将社会保障税各税目的总体税率确定在26%左右,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税率为18%;失业保险税率为2%;医保税率为4.5%;工伤保险税率为1%;生育保险税率为0.5%。考虑到农村经济水平的差异,可以先在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城市试点,然后推广到全省范围内进行。

      揭晔的观点得到了广东省劳动和社保厅厅长方潮贵的赞同与认可。他认为在征社保税时,可考虑只对社会统筹部分(即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费改税,但个人账户还是应保留交费的形式,避免老百姓在接受上的心理障碍。

      广东正在进行的一个动作是成立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缴费单位代表、工会代表、被保险人代表和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社保基金监督委员将会对社保基金进行专门监管,提高与强化社保基金的运作效率,将社保基金运作纳入有效监管范围内,广东期待全国人大授权自己制定《社会保障税条例》。率先开征社保税,广东做好了一个先行者的姿势与准备。


    (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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